长丰县图书馆
一、简介
我馆是政府举办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公益性的社会文化、信息服务机构,国家一级图书馆,是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我馆建立于1978年12月,现有馆舍面积约6000余m²,藏有各类图书、报刊15万余册,电子图书307万余册,阅览座席400多个。我馆实行馆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采编室、图书借阅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等馆室。
我馆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宗旨,实行免费开放。无论是节假日还是双休日,读者都可以来馆借阅图书、报刊或在电子阅览室上网冲浪。建馆以来,我馆荣获了“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巾帼文明示范岗”、“合肥市三八红旗集体”、“青年之家”、“信息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所打造的启智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服务项目在县、市大赛、评选中获得了“长丰县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合肥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等荣誉。
二、开放时间
全年365天免费开放,节假日无休。
上午:7:30—12:00
下午:13:30—18:00 (春秋冬) 14:30—20:30(夏)
(注:上班时间后30分钟、下班时间前30分钟为内部整理时段)
三、借阅规则
1.持有长丰县图书馆(合肥公共图书馆联盟)读者证可享受免费借阅服务。
2.所借书刊册数根据读者证借阅权限规定。
3.所借书刊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30天。
4.通期未还书刊或欠款者,不可再续借、外借书刊。
5.读者借阅前请检查所借书刊及其附件,如发现有污损现象,及时请工作人员加盖标记。污损、剪裁、撕毁书刊以及磁条、芯片等将按(长丰县图书馆书刊污损丢失赔偿标准》处理。
6.拖延、不归还图书馆文献将会影响个人征信。
7.读者应遵守长丰县图书馆相关规定,共同创造良好阅读环境。
四、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551-66678211
五、地图

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长淮路交口西北角(县政务中心斜对面)
七、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包括免费开放公示、办证指南。
(详情见附件1、附件2)
八、环境图片

报刊阅览区
服务台
成人外借室
少儿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
自修室
附件1
免费开放公示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皖文财〔2011〕27号)精神,自2011年6月28日起,长丰县图书馆实行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包括: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少儿图书馆、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为开展好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我馆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公益文化性质,无偿服务,决不违规收费。
二、严格遵守开放时间,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提前公告。
三、馆内服务提示周全、文字规范、准确醒目。
四、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安全文明有序。
五、确保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举止得体,耐心细致。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引导读者文明阅览、健康上网。
七、积极开展活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
八、自觉接受读者监督,虚心听取读者意见,经常征询读者需求,及时处理读者投诉并作反馈。
附件2
长丰县图书馆办证指南
办理新证: 成人读者:持二代身份证和100元押金至自助办证机办理, 保留好自助办证机打印的小票,并于当日内凭小票至二楼总服务台开具押金收据。
少儿读者:已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少儿,可至自助办证机办理,凭小票至二楼总服务台开具押金收据;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少儿,需持本人户口本(或父母二代身份证)和100元押金至二楼总服务台办理。
办理退证: 读者在还清所借图书的前提下,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借阅证和押金收据, 至二楼总服务台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押金收据和借阅证由本馆收回。
挂失补证: 若借阅证遗失,请及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来本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挂失和补证手续,补证需交5元工本费。
温馨提示:
1.本馆图书借阅处(成人、少儿)实行安全门禁制度,需刷本人读者证进入,一张读者证限进一人,不可多人共用一证。
2.借还图书,读者需在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