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图讯) 4月25上午,合肥市图书馆门前人头攒动,由合肥市文化系统部分单位(合肥市图书馆、合肥市文化馆、赖少其艺术馆)组织的编外人员聘用招考拉开了序幕,短短两天报名时间,就吸引了大量的大专及本科毕业生前来,通过初步审核的报名材料近400份,部分岗位的报名比例达到了1:60。
此次招考严格按照合肥市《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行办法》的规定,由市文化局以及三家用人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了招聘工作小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月25-27日在合肥市图书馆进行了报名、初审、笔试、面试等层层选拔(其中计算机专业还进行了上机实际操作),最后根据综合分数的高低择优录取。
这是合肥市文化系统首次尝试编外聘用人员招考,虽然并非正式编制录用,但报考的火爆场面出乎意料,竞争非常激烈,这次招聘突破了以往招聘中的严格限制,学历和年龄条件都有所放宽,不仅给广大的社会考生提供了一个择业的机会,用人单位也在层层的选拔中挑选出自己满意的人才。
据悉,此次新录取的聘用人员将于29日参加统一体检合格后,经过用人单位的短期培训,很快即将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
背景资料:编外聘用人员招聘
关键词:编外合同制 佣金制 人事代理
以下资料摘自《安徽商报》
合肥市《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1月1日起,冻结市直机关工勤人员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减员消编,逐步消化,实现机关辅助、保障岗位用人,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佣金制,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人员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旨在提高合肥市市直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规范社会保障机制。
聘用形式分两种
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分为长期聘用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两种形式。
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为,长期聘用人员初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特殊岗位聘用条件,用人单位可另行确定。
合同最长不超3年
聘用人员确定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岗位任务确定,原则上一年一签,最长不得超过3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连续聘用满5年的,原则上应予解聘。聘用单位与首次聘用的人员,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人员实行佣金制
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佣金制。佣金是机关支付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的实际用人成本。其中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佣金标准分别为6档,工勤岗位佣金分别为4档。具体佣金标准确定和调整,由用人单位依据被聘用人员能力、聘用时间和承担的任务设定,报市人事局(编办)、市财政局审定。按政府雇员制聘用的特殊人才佣金标准另行确定。
机关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佣金的5%;聘用人员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特殊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有关规定另行增加。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一般不再为聘用人员提供其他福利。
机关聘用人员佣金根据全省最低社保缴费基数、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并按聘用情况分类,分别由市财政或用人单位列入预算。
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机关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关系一旦确定,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劳务代理机构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参加所在机关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重要依据。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
据介绍,在该办法实施前,凡未签合同或合同已到期的编外聘用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一律辞退。有经营性收入的财政供给事业单位以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按分类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界定,确定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控制数,并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凡未纳入控制数内的编外聘用人员一律辞退。今后对擅自聘用的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聘用的“4050”人员),人事、编制、财政、社保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追究用人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小组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试
紧张有序的笔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