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2014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周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以下服务窗口正常开放:办证处、亲子阅览室、报纸阅览室、期刊阅览室、文学借阅室、社自科借阅室、电子阅览室、读者自修室。
特此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2014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周六)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以下服务窗口正常开放:办证处、亲子阅览室、报纸阅览室、期刊阅览室、文学借阅室、社自科借阅室、电子阅览室、读者自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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